教育目標系統的最低層次是

教師的教學目標 。
教育目的包括的三個層次:國家的教育目的、學校的培養目標、教師的教學目標 。
教育目的根據一定社會的政治、經濟、生產、文化科學技術發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發展的狀況確定的 。它反映了一定社會對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發點和最終目標,也是確定教育內容、選擇教育方法、檢查和評價教育效果的根據 。
【教育目標系統的最低層次是】教育目的與教學目的是普遍與特殊的關系 。教育目的是國家培養什么樣人才的總要求,反映社會成員在教育上總的需要 。教學目的是教學領域里為實現教育目的而提出的的要求,反映的是教學主體的需要 。教育目的引導著教學目的,教學目的必然受制于教育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