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遺失證明怎么寫】工作往來中偶有發票丟失的情況發生,重新開具新發票企業要多交丟失的那部分稅款,因此,發票丟失后,要做好掛失處理,出具相關的申請報告、遺失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丟失的過程、情況 。
發票證明由丟失票據的一方寫明 。開頭文檔正中間寫“證明”二字,開頭稱呼則是主管稅務機關的全稱 。
正文開門見山直接說明,在什么時間,為誰開具的發票,及發票類型 , 注明發票流水號 。
接下來說明發票丟失的原因 。丟失的原因應如實填寫 , 沒有必要做虛假報告 。
最后將發票內容、發票號、及發票金額寫明,格式要清晰明朗,符合閱讀習慣,不要全部緊縮在一起 。
末尾寫“特此證明”,落款處填寫公司名稱及日期 , 加蓋公章 。發票遺失證明便完成了 。
發生發票遺失的情況時,應在遺失當日向主管稅務機關部門以書面形式報告,按流程辦理發票掛失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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