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客觀、具體的“錄用條件”對勞動者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評價,并及時出具書面的考核結果,根據考核結果認定勞動者試用期間是否符合單位錄用條件 。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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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單位隨意解除是否合法】 ?。┍灰婪ㄗ肪啃淌略鶉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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