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和其他的相關規定,關于離婚時債務的問題,針對不同情況有所區別 。
一、如果是婚姻存續期間 , 因為家庭需要而欠債的債務,夫妻雙方各承擔50%;期間的收入 , 即使個人收入也都計算為共同財產 。如果沒有分歧,則全部各50%拆分 。
二、對于以上有分歧意見的 。
1買車時未結婚的,可以歸為個人
2買車時婚姻存續的,買車的費用來源于婚前公證的獨立資產,車產權歸屬于原出資人 。
3買車時,買車的費用是借的,如果債務個人獨立承擔,則車歸屬個人;如果共同承擔,車按照彼此承擔的比重分配歸屬權利份額 。
具體可能還有些細微差異,包括過錯,兒女撫養、老人贍養等問題 , 財產分割會有許多不同要求 。
只要能停供真實有效的證據,自己合理的訴求是會被法院支持的 。
【法律依據】
【離婚欠賬務怎么處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 , 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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