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發展不平衡性的原理 矛盾不平衡性原理及其意義


原理:
事物矛盾群中的好幾個矛盾及其矛盾的各個領域在事物發展中地位與作用是不一樣的,有關鍵矛盾與非關鍵矛盾,矛盾的關鍵要素與非關鍵要素 。這類矛盾能量的不平衡性,都是矛盾獨特性的主要主要表現 。這便是矛盾發展趨勢不平衡性的原理;
關鍵矛盾與非關鍵矛盾在一個矛盾體系里,關鍵矛盾是處于操縱地位、對事物的發展歷程起決定作用的矛盾;非關鍵矛盾乃是處在依附地位、對事物的發展歷程不了關鍵作用的矛盾;
矛盾的關鍵要素與非關鍵要素,無論關鍵矛盾或者非關鍵矛盾,其對立的彼此中總有一方處在操縱地位,起到主導地位,變成矛盾關鍵要素;與其對應的就是處在被支配地位、不起來主導地位的矛盾非關鍵要素 。
【矛盾發展不平衡性的原理 矛盾不平衡性原理及其意義】實際意義:矛盾能量的不平衡性,規定我們可以把唯物辯證法的兩點論和重點論結合在一起,堅持不懈一分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