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節費屬于福利的范疇嗎


過節費歸屬于待遇的范圍嗎----不屬于了 。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要求 , 工資薪金主要是指每一納稅年度付給在本公司就職或是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錢方式或是貨幣性方式的勞務報酬 , 包含標準工資、獎金、補貼、補助、年尾漲薪、加班費 , 及與員工就職或是受雇相關的收益性支出 。
【過節費屬于福利的范疇嗎】此外依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的相關規定 , 貴司發放到員工的逢年過節物件、伙食費、防暑降溫費、客車費、艱難救助補貼等可作為員工福利計算 , 而3號文并沒有對過節費開展明文規定 。但依照財企[2009]242號要求 , 公司發放到員工的過節費 , 應列入工資總額管理 。依據稅收法律無要求從財務的標準 , 過節費可作為工資薪金開展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