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案


李莊案

文章插圖
大家好,小耶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 。李莊案這個很多人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李莊 , 原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 合伙人 。
2、2009年11月 , 李莊接受委托,成為重慶市龔剛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龔剛模的辯護人 。
3、當年12月 , 龔剛模向重慶市司法機關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
4、隨后,重慶市警方以涉嫌偽證罪為由逮捕李莊 。
5、2010年1月8日,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一審認定李莊犯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半 。
6、同年2月4日 , 李莊以藏頭詩的形式寫下一紙悔罪書,被法院認定為“認罪態度較好” 。
7、2010年2月9日,重慶市一中院終審改判李莊有期徒刑一年半 。
8、2011年3月29日 , 就在李莊即將刑滿釋放之時 , 又被追究“遺漏罪行”,但該案最終以檢方撤訴告終 。
9、2011年6月,李莊刑滿出獄 。
10、擴展資料:“李莊案”對法治的三大積極意義:第一是促成中國律師抱團 , 這對于律師權利的維護很重要 。
11、第二是李莊案一季終審判決后 , 直接推動了2010年5月份《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出臺,這是司法改革中的小進步 。
12、第三是,加快了刑事訴訟法的大修 , 其中有最重要的“李莊條款” , 即再碰上類似李莊這樣的案件,要異地偵查、異地審理;另外 , 要先審本案(龔剛模案)再審衍生案(李莊案),不能先把李莊案判掉 , 再審龔剛模,那是司法邏輯顛倒 。
13、這是大進步 。
14、參考資料來源:中國網-李莊案全程內幕披露:不愿配合重慶打黑被關押參考資料來源:新華網-李莊出獄后四次密赴重慶找證據 公檢法人員協助李莊,原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 。
15、2009年11月,李莊接受委托 , 成為重慶市龔剛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龔剛模的辯護人 。
16、當年12月,龔剛模向重慶市司法機關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
17、隨后 , 重慶市警方以涉嫌偽證罪為由逮捕李莊 。
18、2010年1月8日 , 重慶市江北區法院一審認定李莊犯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 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半 。
19、同年2月4日,李莊以藏頭詩的形式寫下一紙悔罪書,被法院認定為“認罪態度較好” 。
20、2010年2月9日,重慶市一中院終審改判李莊有期徒刑一年半 。
21、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莊即將刑滿釋放之時,又被追究“遺漏罪行”,但該案最終以檢方撤訴告終 。
22、2011年6月 , 李莊刑滿出獄 。
23、擴展資料:“李莊案”對法治的三大積極意義:第一是促成中國律師抱團,這對于律師權利的維護很重要 。
【李莊案】24、第二是李莊案一季終審判決后 , 直接推動了2010年5月份《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出臺,這是司法改革中的小進步 。
25、第三是,加快了刑事訴訟法的大修,其中有最重要的“李莊條款”,即再碰上類似李莊這樣的案件,要異地偵查、異地審理;另外,要先審本案(龔剛模案)再審衍生案(李莊案),不能先把李莊案判掉,再審龔剛模,那是司法邏輯顛倒 。
26、這是大進步 。
27、看了李莊自己對案件的詳細描述,和相關人員的描述 。
28、個人觀點:他對機關人員的囂張態度是事件起因 。
29、掙大錢,為涉黑人員做辯護律師 。
30、想用以前自己的成功經驗打官司 。
31、威脅當局是嚴刑逼供了涉黑人 。
32、惹怒到重慶當局神經 。
33、反被指做偽證被 , 最終被扭送入獄 。
34、出獄后不久 , 重慶主要當局者都下臺入獄了 。
35、李莊被證明是入的冤獄 。
36、涉黑人患癌的老婆當時被威脅,所以誣告了自己的辯護律師李莊 。
37、李莊這個案子身為局外人的我們 , 沒有真正了解內幕誰都不能輕易下結論,只有自己親身經歷過才會了解 , 祝你人生生活中能遇到這樣的風波,親身的體檢才能真正的體會 。
38、我認為律師就是為罪犯辯護的第二個罪犯 , 案件應由當事人親自辯護才能顯出法律的公正性,國家應該撤銷律師這個行業 。
本文到此分享完畢 ,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