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是怎么計算的 殘保金繳納計算方法


殘保金是怎么計算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政府性基金的一種,由不符合減免規定的未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繳納 。殘保金計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度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
殘保金繳納計算方法殘保金計算方法具體如下: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 。殘保金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簡稱,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
殘保金使用管理: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
(一)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 。
(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 。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社保購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 。
(三)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 。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 。
(四)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 。
(五)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濟補貼 。
(六)經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準用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和保障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 。
殘保金怎么計算?殘保金上年工資總額計算方法是,上年度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的分母 。即,年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
一、殘保金中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如何確定
交納殘保金是按照全年平均職工人數繳納的,是1-12月人數之和除以12,得出的職工人數,再四舍五入取整數 。8月1日至9月30日為保障金申報繳納時間 。
公式如下:
2017年殘保金繳納額=(2016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16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2016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
例如上年在職職工總數為10,稅務局給納稅申報表上的數為23440 。
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 。
保障金年繳納額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 。
需繳納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
(二)應繳金額=(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三)實際應繳金額=應繳金額-減免金額 。
三、征收程序
用人單位每年應當根據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年審和申報繳費 。
申報年審:由用人單位登錄“地方網上辦事大廳”進行辦理 。點擊“政務公開”→點擊“省殘聯”→點擊“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年審電子政務系統”→“在線申辦” 。
申報繳費:由用人單位登錄“地方電子稅務局”進行辦理 。
殘保金如何計算 什么是殘保金1、殘保金全年計算公式如下:當年殘保金繳納額=(上一年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上一年年度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一年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
2、殘保金即殘疾人保障金,是指國家為促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開展,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平等地承擔社會責任,關愛和扶助殘疾人,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均應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征繳,經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后,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代征 。
殘保金繳納計算方法2022年殘保金的計算公式為:繳費金額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人數1.5,減去用人單位上一年度實際安排的殘疾就業數 。在職職工人數,上年度職工總數取整數,采取舍五入的原則,上年平均工資可保留小數點后2位 。如無殘疾人就業,則寫0 。平均工資以職工實際支付的工資總額為基數,扣除職工福利費、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五險一金個人部分和公車補貼 。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國家實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制度,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并為其選擇適當的工種和崗位 。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障殘疾人就業義務 。國家鼓勵用人單位超過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 。
殘保金的計算方法是什么保障金年繳納額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 。于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進行申報 。
需繳納的保障金按下列公式計算:
1、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
2、應繳金額=(按比例應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3、實際應繳金額=應繳金額-減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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