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離婚小孩的歸屬由以下規定:
【夫妻離婚孩子歸誰扶養】《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 , 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 媽媽對孩子說的話短語
- 孩子蹭被子是什么原因
- 幼兒不愛吃飯怎么辦
- 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 3歲的孩子不聽話很任性怎么辦
- 離婚的財產糾紛有哪些
- 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要注意什么
- 如何培養孩子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 孩子監護權的歸屬怎么確定
- 小學一年級新生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