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束行政行為作為行政行為的分類,沒有具體的分類 。
一般是指法律明確規定行政行為范圍、條件、程度、方法等的行政行為 。行政機關沒有自由選擇的余地,只能嚴格依法行事 。
法律依據
【羈束行政行為分類有哪些 羈束行政行為有哪些】《行政訴訟法》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行政案件的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組織和個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設立行政審判庭審理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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