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3年離婚財產怎樣進行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公平分配

離婚的時候對于雙方來說最重要的就是財產上的分割,尤其是長時間分居的夫妻 , 對于彼此之間的財產不明確 , 比知道如何分配 。今天小編就告訴大家分居3年離婚財產怎樣進行分割,一起來看看吧!


我和老公是閃婚的 , 我們結婚后一直在吵架,當時沒有原則性的問題發生,很多事情也就過去了,但是我老公出軌后,一下子所有的問題出來了 , 我處理的方式方法不對,把關系搞得更僵化了 。
我們現在的狀態是分居了,電話也很少聯系,我感覺老公已經放棄了這段婚姻,現在是我們已經回不去了,老公在外面和小三有了家庭,我想要和他離婚結束這段婚姻 。
可是只要我一提離婚老公就說家里的財產我一分都得不到,現在我們已經分居3年了,我準備起訴離婚,可是財產要怎樣進行分割?
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間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財產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以及一般理解,因為此時婚姻關系尚處于存續期間,如夫妻雙方沒有約定,則為夫妻共同財產 , 你是有權利平分的 。
夫妻離婚時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 ,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br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 。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 ?!边@體現了男女平等、有利生產生活等公平原則 。


夫妻雙方分居期間感情已經破裂 , 在此情況下,考慮到此時財產的來源情況,夫妻之間的收入與支出并不會出現混合的情況,根據公平合理原則以及權利義務對等原則,人民法院在具體處理時 , 應當對此時一方的財產所得進行區別 。
分居3年離婚財產怎樣進行分割?
(一)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和權益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種財產類型:銀行存款(包括工資、經營性收入、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費)、現金、房地產、機動車輛、股票、公司股權、債券、知識產權收益、債權、有價值的字畫、各種金飾及家私、家電設施等等 。
(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
1、遵從約定,包括婚前財產約定和婚后財產約定(比如AA制) 。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沒有財產特別約定時,夫妻共同財產各占50%;


3、兼顧弱者和婦女權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離婚后生活有困難;一方身體患有疾病;離婚是由于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該方有過錯 , 相對而言,對方就屬弱者;離婚是由于男方的暴力行為所致 , 女方即為弱者 。存在弱者情形時,則在分割財產時 , 以平均分配為基礎適當向弱者傾斜;
4、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時 , 該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三)對于婚前一方已實際按揭的房地產,而婚后共同支付供樓款的房地產分割 。
【分居3年離婚財產怎樣進行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公平分配】原則上應以離婚時的房地產評估價作為分割基數 , 計算共同供樓款占整個樓款本息的比例,按此比例乘以房地產評估價所得的數據即為夫妻共同財產權益,該部分權益應作為離婚時的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 按揭名義人應在將該權益50%的對價支付給對方后才享有該房地產的全部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