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軍事指揮部“參謀長聯席會議”,如何被總統制約 韓國參謀長聯席會議


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歷史由于在內戰之后美國軍事的不斷增強 , 使陸軍和海軍之間的聯合軍事行動變的急劇困難 。陸軍和海軍的聯合行動無論在計劃或執行時都不受支持 , 并導致美西戰爭中的加勒比海戰役時發生分歧以至發生阻礙 。陸軍和海軍聯合委員會在1903年由羅斯福建立 , 由軍隊首長、總參謀長和海軍總務委員會及陸軍總參謀團構成 。“智囊團”的聯合委員會起到了制定聯合作戰計劃以及解決軍種間的沖突作用 。
不幸的是 , 聯合委員會幾乎沒有什么作為 , 因為其綱領規定無權執行其決策 。聯合委員會也很少能提出自己的意見 , 而是在陸軍或海軍的秘書處提出問題后進行有限的評論 。其結果是聯合委員會對美國參加一戰幾乎沒有貢獻 。
一戰后 , 1919年時兩軍秘書處同意重組聯合委員會 。此時 , 聯合委員會的成員包括正副參謀長、陸海軍作戰計劃制定者 。在聯合委員會之下有聯合計劃委員會為其效力 。有了新的成員 , 聯合委員會開始主動提供建議 。但是聯合委員會仍沒有法定權力執行其決策 。
1941年12月22日 , 羅斯福和丘吉爾及其參謀人員在華盛頓舉行了“阿卡迪亞”會議 , 緊急規劃戰爭全局 。1942年 , 美國總統羅斯福和英國首相丘吉爾組建了“聯合參謀長委員會”(Combined Chiefs of Staff) , 珍珠港事件使美國參與了二戰 。聯合參謀長團成為美國和英聯邦國家的最高軍事決策機構 。盡管英國已經有參謀長委員會 , 但美國還是沒有像聯合參謀長團這樣職能的機構 。為了在新的“聯合參謀長委員會”中與英國三軍參謀長委員會保持對等 , 1942年2月 , 美國成立了參謀長聯席會議 , 用以取代聯合委員會 。
雖然聯合委員會存在 , 但與聯合參謀長團相比其權力和作用都不及 。盡管1935年的出版物給盟軍在二戰中的聯合行動提出了建議 , 聯合委員會在二戰中依然沒有什么大作為 。二戰結束后 , 聯合委員會在1947年宣布解散 。
為了滿足協調工作的需要和提供參謀合作 , 海軍上將威廉·丹尼爾·萊希提出了“統一最高指揮部”——實際上就是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概念 。在1942年7月29日 , 萊希上將成為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 , 并組織了班底人員 。
首屆參謀長聯席會議成員姓 名職 位隸 屬海軍五星上將威廉·丹尼爾·萊希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和總統特別軍事顧問美國海軍陸軍五星上將喬治·卡特利特·馬歇爾陸軍總參謀長美國陸軍空軍五星上將亨利·哈里·阿諾德陸軍副總參謀長兼陸軍航空隊司令美國空軍海軍五星上將歐內斯特·約瑟夫·金海軍司令美國海軍

美國最高軍事指揮部“參謀長聯席會議” , 如何被總統制約?最初 , 美軍只設置了陸軍部 , 畢竟彼時還沒有海軍和空軍;此后 , 就增設了海軍部和空軍部;再此后 , 國會通過了《國家安全法》 , 設置了國防部長一職 。
隨著國會通過了《國家安全法》的修正案 , 增設了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職位 , 于是 , 參謀長聯席會議 , 以及陸軍部、海軍部和空軍部 , 都成了國防部的辦事機構 , 隸屬國防部的領導 。
參謀長聯席會議 , 接受國防部長命令 , 發出戰略和作戰行動命令 , 簡稱“參聯會” , 其正式成員有參謀長聯席會議副主席、陸軍參謀長、海軍作戰部長、海軍陸戰隊司令和空軍參謀長等 。
參聯會設置有參聯會主席一職 , 不是國防部長任命 , 而是由總統直接從陸??杖姼呒墝㈩I中任命 , 任期一般為兩年 , 除戰爭狀態以外 , 只能連任一次 。
美國憲法規定 , 總統是美利堅所有武裝力量 , 包括陸軍、海軍、空軍、海軍陸戰隊 、海岸警衛隊、太空軍以及國民警衛隊的最高統帥 , 也可稱是美軍總司令 。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 , 只是總統和國防部長的首席軍事顧問 , 接受總統和國防部長的雙重領導 , 在美國真正統帥全軍的 , 并對軍隊發號施令的 , 仍然是住在白宮的總統 。
美軍的作戰指揮系統 , 按順序排列為 , 總統-國防部長(沒有軍銜的文職人員擔任)-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由四星上將擔任 , 陸軍參謀長、海軍作戰部長、海軍陸戰隊司令、空軍參謀長和國民警衛隊局長 , 都輪流擔任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各聯合司令部和特種司令部(聯合參謀部指揮) 。
作為美軍參與作戰時 , 非常重要的行政后勤保障體系 , 則是由總統-國防部長-各軍種部長、軍種參謀長-各聯合司令部下屬的軍種部隊司令部所組成 。
加上美軍的軍官流動性很強 , 一般不會在一個崗位或部隊待很長時間 , 由此可見 , 某個部門的軍官或某些軍官想私下調動軍隊 , 在軍中實施武裝兵變 , 勢必比登天還難 , 因此 , 就美軍歷史上來看 , 根本就不存在政變的基礎和可行性 。
兵變 , 是指軍隊不聽指揮、不守軍紀而發生叛變的事情;一般發動兵變 , 是需要條件的 , 發動兵變者 , 手里有兵權且能調動指揮作戰 , 此其一 。
其二 , 能長期掌控軍隊 , 在所在作戰單位中 , 能形成自己的穩定勢力 , 從人事方面對軍隊實施有效的控制 , 部卒都愿意跟隨上司鬧事 。
其三 , 其他包括軍人干政 , 有外部勢力的滲透和蠱惑等 。
從美軍的軍隊指揮、控制等體制來看 , 可謂環環相扣 , 尤其是軍中高級將領在軍中所處位置一般都不會很長 , 軍官在軍中的流動性非常大 。
包括國防部長在軍中沒有軍銜 , 是由軍隊外的文職人員擔任 , 國防部長沒有軍銜 , 軍方高級將領私下當然不鳥國防部長了 , 體現了美國人的智慧 , 是有意這般設置的 , 防止軍方高級將領國防部長時權力過大時 , 導致不受總統制約 , 軍隊有發生兵變之嫌 。
雖然說除了總統以外 , 國防部長是軍中的最高領導 , 實際上在軍中沒有什么威望 , 在美軍中的地位沒有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高 。
參謀長聯席會議的作用職責1986年高華德-尼古拉斯法案改組了軍隊 , 參謀長聯席會議沒有權力對美國的軍隊下達命令 。總統通過國防部對指揮官們下達命令 , 可以完全繞開參謀長聯席會議 。
他們的首要職責是確保人事的準備 , 政策 , 規劃和培訓為各自的軍隊服務和作戰指揮官利用 , 參謀長聯席會議也為美國總統和國防部長提供軍事建議 。另外 ,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還是美國總統和國防部長的首席軍事顧問 。作為如此重要的咨詢顧問 , 除了包括美國總統和其他非參謀長聯席會議的官員組成的國家安全委員會之外 , 參謀長聯席會議成了制定軍事政策的第二要職 。

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的職責是什么?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Joint Chiefs of Staff)主要職能是兵種的協調和進行合作參謀 , 為國防部、國土安全部、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美國總統提供軍事咨詢 。
主席職責: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是法定的美軍最高級軍官和美國總統的最重要的軍事顧問 。他負責參謀長聯席會議的協調 , 包括主席、副主席、陸軍參謀長、空軍參謀長、海軍作戰部長和海軍陸戰隊司令 。參謀長聯席會議在五角大樓有自己的辦公室 , 主席地位雖高于各軍種的首長 , 但開始時卻沒有越俎代庖的權力 。
二戰接近尾聲前后 , 陸軍部向國會建議 , 建立一個只受一名軍官領導和受一名文職國防部長監督的國防參謀機構 , 以此來“統一”武裝力量 。1947年設立“國家軍事機構”和國防部長一職 , 國防部長只有少量的工作人員 , 級別與三軍部長平等 , 同屬內閣部成員 , 是“各有一套人馬的三個軍種部的人質”;各軍種之間的關系仍由沒有主席的參聯會進行協商 , 各軍種部擁有獨立的指揮權 。
1949年國會又頒布了《國家安全法》 , 加強國防部長的權力 , 創立單一的國防部 , 三個軍種部劃歸其下 , 不再是內閣部 , 國防部長通過編制預算來解決軍種的紛爭;參聯會設立主席一職 , 主席是國防部長和總統的首席軍事顧問 , 但各軍種還保留“作戰指揮權”和“行政獨立” 。1958年《國防改組法》使國防部長掌握了作戰指揮權 , 在財會、科研、后勤等方面均有更大的實權 , 建立了以國防部長為首的作戰指揮和行政管理兩大系統 。1986年《國防法》擴大了參聯會主席的權限 , 分享國防部長職權 , 但它仍然是總統和國防部長的首席軍事顧問 , 參聯會無權指揮軍隊 。
副主席職責:
參謀長聯席會議副主席由《戈德華特-尼科爾斯國防部重組法案》于1986年確立 。副主席是四星上將或海軍上將 。參謀長聯席會議副主席是法定的美軍第二領導人 , 僅次于主席 。主席缺席時由副主席主持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會議 。在主席授意下也可以執行這些職責 。直到1992年的國防安全法案生效時這個職位才在參謀長聯席會議中有了充分的權力 。
高級軍事顧問職責:
威廉·蓋尼一級軍士長(William J. Gainey)在2005年10月1日被選為首屆參謀長聯席會議的高級軍事顧問 。這是一個新設立的職位 , 向主席提供聯合軍事環境下入伍人員的詳情 。
高級軍事顧問一職目前空缺 。高級軍事顧問對于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來說 , 是提供有關聯合軍事的一體化、實施和發展建議的顧問 。此外 , 高級軍事顧問幫助開展士兵中有關聯合軍事教育 , 提高利用士兵聯合作戰能力 , 并執行主席的職責的指示 。
參謀長聯席會議是指什么?參謀長聯席會議是國家軍事咨詢和指揮機構 。
參謀長聯席會議是一些國家的高級軍事咨詢和指揮機構 。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是美國總統及國防部長領導軍事的咨詢機構與指揮軍隊的執行機構 。它隸屬于國防部 , 由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陸軍參謀長、海軍作戰部長、空軍參謀長和海軍陸戰隊司令組成 。
參謀長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制定戰略、后勤支援和軍事動員計劃 , 制定諸軍種聯合作戰和訓練原則 , 組織諸軍種大規模的聯合演習 , 對聯合司令部和特種司令部實施作戰指揮等 。
美國最高軍事指揮部“參謀長聯席會議” , 如何被總統制約?參謀長聯席會議
美國軍隊里面有一個參謀長聯席會議 , 這是怎樣的一個機構呢?
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Joint Chiefs of Staff)是分布在美國各軍事力量主要兵種的首長小組 。其主要職能是兵種的協調和進行合作參謀 , 為國防部、國土安全部、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美國總統提供軍事咨詢 。
參謀長聯席會議的組成由聯邦法律規定 , 包括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參謀長聯席會議副主席、陸軍參謀長、海軍作戰部長、空軍參謀長、海軍陸戰隊司令以及國民警衛隊局長 。所有任命均由總統提名并經參議院批準 。各軍種首長不僅是參謀長聯席會議的組成人員 , 同時也是各自軍種部長 , 如:陸軍部長、海軍部長和空軍部長的軍事顧問 。
國防部長屬于文職官員 , 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就是美國武裝力量的最高軍事長官 , 從隸屬關系上 , 參聯會在國防部領導下開展工作 。負責軍事咨詢和作戰指揮 , 是總統和國防部長的首席軍事顧問 , 職能上來講 , 國防部長是制定國家軍事政策的 , 參聯會主席是執行政策的 。國防部長是名義上的軍事最高領導人 , 但實際軍事指揮權在參聯會手上 , 因此通常認為參聯會主席是美國軍方第一人 。
由此看來 , 美國的總統的權利還是非常大的 , 美國聯邦憲法定義的美國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 , 還是三軍總司令;可以說美國的總統是軍政大權于一身 , 能全權代表國家(國家元首) , 絕對不是一個虛君 。
當然美國總統的權利雖然大 , 但還是受到議會的巨大制約 。美國總統再怎么掌握軍權 , 最終美國軍隊的軍費預算還是需要國會的投票批準 。一般情況下 , 美國總統基本上是不過問美國軍隊的具體事務 , 有專門的人管理 。
我們知道美國是世界第一強國 , 當然軍事也是世界上最強的 , 遍布世界各地的軍事基地和航母編隊就能看得出美國軍事力量的強大 。美國軍隊具體由美國陸軍 , 美國海軍 , 美國空軍 , 美國海軍陸戰隊和美國海岸警衛隊所構成 。目前美國軍隊總數為134萬 , 每年軍費超過7000億美元 , 也是世界軍費支出最多的國家 。
通常來說 , 美國軍隊事務是由美國國防部長具體負責 , 而軍隊的指揮權則是在美國各軍種的參謀長手中 , 他們共同組成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 , 來制定作戰方案并實施 。當然最終的決策權還在美國總統手中 , 畢竟總統才是軍隊的最高統帥 。
可以說美國總統的權力最大的時刻就是美國處于戰爭狀態 , 到那時美國所有的軍事力量都歸美國總統指揮 , 包括美國各州的國民警衛隊 , 可以說槍炮聲一響 , 所有美國的軍事力量都得聽美國總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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