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后多久結案

法律對開庭后多久判決沒有規定,時間長短,這個主要看送達情況、案情等 。法律對案件的審理期限有有相應的規定 。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
【法院審理后多久結案】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 , 在這個期限內作出判決,就不超過審限 。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 , 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 , 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后三十日內審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 , 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