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孩子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歲為止 。如果子女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 , 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但在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 。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二條,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 , 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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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撫養子女到什么時候為止】 ?。ǎ常┤肺薅懶⑸钅芰吞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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