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只有夫妻一方簽字子女,只有夫妻一方簽字的借條

借條只有夫妻一方簽字子女,只有夫妻一方簽字的借條

在現代經濟生活中,我們很關注的一個問題就是債務問題 。而現在正在修訂的民法典會把一個夫妻共債的問題寫進民法典中,什么叫夫妻共債問題?去年我們也跟大家聊過這個話題,按照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是一個共同體,夫妻雙方的所有收入都是家庭共同收入 。
【借條只有夫妻一方簽字子女,只有夫妻一方簽字的借條】即便舉一個最極端的例子,一個家庭老公在外面打拼掙錢,老婆在家是家庭主婦,理論上講似乎是一分錢都不掙,但是根據我們現行的婚姻法規定,老公掙的每一分錢都不是他自己的,是他們夫婦雙方共有的,雙方都有權利支配 。
收入是這樣,那么債務是怎么樣的?以往的規定,夫妻的債務也是共同的,夫婦雙方任何一個人跟外面所簽下的債務,那都是夫婦共同債務,不能說老公跟人借了10萬塊錢,他自己還人家得了,不能用夫妻共同財產還,甚至老婆就沒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
不是的,以往的規定,任何一個人簽下的借條,夫婦雙方都必須同時還,甚至離婚了都沒用,然而就是這樣一個規定,在以往的經濟生活中也造成了很多困擾 。為什么?咱們這么講,我們早就沒有古代的那種連坐制度了,父債子都不用還,父親和兒子是兩個獨立的個體,怎么能因為父親欠了錢就影響兒子的人生,讓兒子去給債主還債呢?
所以父債子都不用還了,然而夫妻不一樣,夫債妻是要還的,以往咱們的規定夫妻的收入是共同收入,夫妻的債務是共同債務,所以我們看到了很多案例,老公在外面胡作非為,甚至欠下高額賭債,老婆離婚都沒有用,離了婚,人家債主知道老公沒錢,也要跟你老婆去要錢,有很多家庭悲劇就此產生 。
還有很多企業家也是這樣,老公是企業家,老婆是家庭主婦,老公為了經營企業欠下了巨額債務,對不起,這個債務也是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老婆也得還,更別提有的很多黑心老公甚至跟外人勾結,故意制造假欠條,把自己老婆坑進去,讓老婆拿娘家錢還債的案例 。
也就是說,過往的婚姻法讓夫妻成為了一個真正的連坐,所以我們這次要修訂的就是這一條規定,現在正在討論的條文將規定以后只有真正用于家庭生活的債務,才能被稱之為夫妻共同債務 。什么意思?你家里沒米下鍋了,不管老公還是老婆出去跟人借了5000塊錢,這5000塊錢是為了維系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這個債務即使有一方不知情,未來也要成為共同債務 。
而一旦你的借貸行為,你借的這個錢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比如說老公是個賭徒,借了幾十萬輸得血本無歸,老婆還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這個情況,那么這個債務你就不用承擔,這就不是你們夫妻共同債務,離婚之后讓賭鬼自己還去 。
或者反過來講,老婆是個購物狂,跟十幾個網貸平臺借了幾十萬全部用于揮霍消費,沒有用在家庭生活上,那么這個債務也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網貸平臺追老婆去得了,沒有權利去向老公追債 。
也就是說,這條法律的規定將真正打破夫妻連坐制度,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上講,假如你想讓這個債務成為夫妻共同債務,那么很簡樸,當你借出錢給別人的時候,你可以要求夫婦雙方共同簽字,簽了這個字,就表示你認可了這筆借款,不論這筆借款用在什么地方,這個債就都是夫妻共同債務,誰簽字誰負責,你沒有簽這個字,當然就不用負這個責 。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也提醒那些要借錢給朋友的人們,你真正要借這個錢的時候,不論對方如何花言巧語,你一定要求對方夫婦雙方都簽字,起碼你可以多鎖定一個人,把這個債務變成他們的夫妻共同債務 。反過來講,假如有人跟你借錢的時候,不敢讓他家里人知道,不敢讓他的配偶簽字,那么你就真可以掂量掂量這個錢敢不敢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