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終止的情形有 , 委托人死亡、終止的情形;和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終止的情形 。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 , 或者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 , 則委托合同尚未終止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條
委托人死亡、終止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終止的 , 委托合同終止;但是 , 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除外 。
第九百三十六條
【委托合同終止情形有哪些】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產、解散 , 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 , 受托人的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 。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 , 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 , 受托人的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應當采取必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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