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的三大條件是什么

【逮捕的三大條件是什么】批準逮捕需要滿足下列條件:
1、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3、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90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
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
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