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官制的官職機構

宋朝官制的官職機構為三省六部制 。
三省即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 。又稱“左省” 。六部即吏部,戶部,禮部,刑部,兵部,工部 。
【宋朝官制的官職機構】門下省:又稱“左省” 。其長官名義上是門下侍中,但很少委任過,實際上有名無職 。中書?。河址Q“右省” 。其長官名為中書令,實際上也有名無職 。尚書?。河址Q“都省” 。其長官名義上是尚書令,還有左右仆射、左右丞等,但尚書令從不委任 。實際上另外委派諸司三品以上者或學士一員任“權判尚書都省事” 。尚書省的職權是總轄吏、戶、禮、兵、刑、工等六部和司封、司勛、考功、度支等二十四司,并主管議定官員謚號、祠祭、受誓戒、在京文武官封贈、注甲發付選人、二十四司人吏遷補等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