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鄰關系糾紛包括哪些

相鄰關系糾紛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通風、采光、通行等傳統相鄰關系糾紛;
(二)以管線鋪設等訴求為代表的空間相鄰關系糾紛;
(三)區分所有建筑物相鄰關系糾紛;
(四)相鄰環保糾紛;
(五)相鄰權利人擴張解釋現行法所致的相鄰關系糾紛 。
【相鄰關系糾紛包括哪些】【法律依據】
根據《物權法》第88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筑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筑物的,該土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
根據《物權法》第89條規定: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 。
根據《物權法》第90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