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變更引起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項目變化估價原則;
(二)工程變更引起施工方案改變,造成措施項目變化的估價原則;
(三)工程變更項目,中標綜合單價與發包人招標控制價偏差較大的估價原則;
(四)工程變更刪減了合同中的某項工作或工程的估價原則;
(五)因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偏差較大時的估價原則 。
【工程變更估價的原則是什么】【法律依據】
《建筑法》第十八條規定,建筑工程造價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在合同中約定 。
公開招標發包的,其造價的約定,須遵守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發包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撥付工程款項 。
- 江蘇省監理工程師報考有什么要求
- 材料成型與控制工程考研考什么
- 建筑會計與審計屬于工程經濟類嗎
- 安全工程師證怎么考
- 工程造價大專要學什么
- 小米note2怎么進入工程模式
- 圈梁的混凝土工程量如何計算
- 企業中的PIE是什么意思
- 十百千工程是什么意思
- 矩陣的跡第幾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