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第60條第2款規定 , 合同履行中需承擔的義務有:
1、通知義務:即合同當事人應將自己履行義務的情況及時通知另一方當事人 。
【合同履行中需承擔哪些義務】2、協助義務:指合同當事人應協助對方履行義務 , 以使合同能順利履行的義務 。
3、方便義務:指為對方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方便的義務 。
4、減損義務:即合同法中的防止損失擴大 , 是指由于主客觀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損失時 , 遭受損失的一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 , 以防止損失的擴大 。
5、保密義務:指合同當事人負有將通過確立合同關系而了解到的對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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