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認定分界

【河南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認定分界】1、河南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政策:參保職工繳費年限認定以2001年12月1日為分界 。
2、河南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累計最低繳費年限為男職工滿25年,女職工滿20年 。最低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 , 其中實際繳費年限最低應累計滿10年 。2001年12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符合國家規定的連續工齡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可作為視同繳費年限 。2001年12月1日后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 , 為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2001年12月1日后,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未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 , 不能作為省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