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一級建造師幾年繼續教育一次

【注冊一級建造師幾年繼續教育一次】注冊一級建造師3年繼續教育一次 , 根據人事部、建設部聯合印發的《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 , 有效期滿前3個月 , 持證者應到原注冊管理機構辦理再次注冊手續 , 在注冊有效期內 , 變更執業單位者 , 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 再次注冊者 , 除應符合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外 , 還須提供接受繼續教育的證明 , 所以是3年一個注冊期 , 并且要提供相應的繼續教育證明方可繼續注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