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債務起訴要哪些手續及材料

追討債務起訴需要的手續是:
1、準備起訴狀,向當地法院進行起訴;
2、符合立案條件的,登記立案;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
3、立案庭應當在決定立案并辦妥有關訴訟收費事宜后,3日內將案卷材料移送相關審判庭;
4、法院應當安排開庭,進行開庭審理,經過法庭辯論等程序后作出宣判 。
追討債務起訴需要的材料是:
1、欠款起訴狀;
2、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證明,例如身份證等;
3、證明對方欠款的證據材料等 。
【法律依據】
【追討債務起訴要哪些手續及材料】根據《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