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 。
雙方基本條件和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孩子生活環境的取證,孩子的意見 。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
【爭取子女撫養權時應該如何取證】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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