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 , 需提供建設或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施工文件 , 土地使用證或原房屋產權證 , 建筑施工合同及工程預算或決算
辦理程序
1、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領取并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 同時附有關材料報送公積金中心審查;
2、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通過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及還款能力的審查 , 提出貸款額度和期限的建議 , 初審合格并經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
3、市公積金中心審查后作出準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 , 將貸款材料轉回各分支機構;
4、準予貸款的 , 由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材料轉受托銀行 , 由受托銀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擔保當事人 , 并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 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 , 由各分支機構通知借款申請人并說明原因;
【自建住房公積金貸款怎么貸】5、受托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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