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壞公共財產,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如果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依據:
【損壞公共財產罪怎么判】《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 李普曼公共輿論中有哪些觀點
- 順豐物品損壞如何賠償
- 我國現行的夫妻財產制
- 所有財產包括什么
- 公共基礎知識該咋學
- 損壞的近義詞是什么詞,損壞的反義詞二年級下冊
- 夫妻離婚孩子財產歸誰
- 公共基礎知識用什么教材好
- 公共關系指的是什么 公共關系觀念是指什么
- 孩子7歲離婚財產怎么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