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敗訴的后果是

【行政訴訟敗訴的后果是】行政訴訟敗訴的后果為:敗訴方需要履行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 ,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 。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 , 分別預交 。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 , 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 , 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 , 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 , 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