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人何種情形負全責

交通事故肇事人負全責的情形是:
(一)逃逸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者承擔全部責任;
(三)毀滅證據者承擔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肇事人何種情形負全責】(四)故意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教練員承擔全部責任 。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 , 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但是 , 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 , 可以減輕責任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 承擔全部責任 。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0條第3款規定 , 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 , 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