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是否有權對學校提起行政訴訟

【學生是否有權對學校提起行政訴訟】學校應當成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 , 負責受理學生對處理或者處分決定不服提起的申訴 ,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應當由學校相關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負責法律事務的相關機構負責人等組成 , 可以聘請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專家參加 。學校應當制定學生申訴的具體辦法 , 健全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的組成與工作規則 , 提供必要條件 , 保證其能夠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 , 學生對學校的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有異議的 , 可以在接到學校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 , 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對學生提出的申訴進行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