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的條件

【申請破產的條件】1、破產申請,是指由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債務人破產以清償債務的訴訟請求 。破產申請應向對案件有管轄權的法院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人申請時應履行法律規定的舉證義務,提供必要的證據材料 。破產案件由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的,稱為自愿破產,由債權人提出申請的,稱為非自愿破產 。
2、破產申請人是與破產案件有利害關系、依法具有破產申請資格的民事主體 。需要說明的是,并非所有與破產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都具有破產申請資格 。例如,公司的股東、董事,不得以股東或董事名義申請公司破產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只有債權人和債務人才是合格的破產申請人 。因此,破產案件的申請分為兩類:債權人申請和債務人申請 。股東提起解散公司的訴訟可以公司為被告,其他股東為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