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的格式

【請示的格式】1、請示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日期五部分組成 。
2、請示的正文,主要由請示的原因、內容、要求三部分組成 , 請示時應將理由陳述充分,提出的解決方案應具體,切實可行 。請示的注意事項除其特點中所述之外,還應注意請示與報告的區別 , 切忌用報告代請示行文;請求的內容若涉及其他部門或地區時,在正常情況下應事先進行協商,必要時還可聯合行文,如有關方面意見不一致,應如實在請示中反映出來;另外請求撥款的應附預算表;請求批準規章制度的,應附規章制度的內容;請示處理問題的 , 本單位應先明確表態;正式印發請示送上級機關時 , 應在文頭注明簽發人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