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的職責是什么

1、老師的職責首先是育人 , 先成人 , 后成才 。為人師表 , 答疑解惑 , 則為老師 , 老師是稱為傳授知識的人 。
2、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 , 為人師表;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 , 遵守規章制度 , 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 , 履行教師聘約 , 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
3、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 , 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教育 , 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
【教師的職責是什么】4、關心、愛護全體學生 , 尊重學生人格 , 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