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定金如何約定才合法有效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訂立時或債務履行前,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一方當事人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者其他替代物 。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
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 。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
【法律依據】
【對定金如何約定才合法有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