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駕照六年換證新規定

【b2駕照六年換證新規定】新規定對于有效期為六年的駕駛證,在換證和審驗業務上,由市車管所下放到各縣(區、市)級車管所 。對于持超過審驗有效期的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人,公安交警部門對其不予以處罰,只是對于超過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注銷其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