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家賠償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作出國家賠償的判決后,賠償由義務機關負責執行,如果義務機關不執行的,被賠償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法律依據】
【國家賠償案件執行過程是什么】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七條,賠償費用列入各級財政預算 。賠償請求人憑生效的判決書、復議決定書、賠償決定書或者調解書,向賠償義務機關申請支付賠償金 。賠償義務機關應當自收到支付賠償金申請之日起七日內,依照預算管理權限向有關的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 。財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支付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支付賠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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