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財物被人侵占后,可以要求侵占人退還財產,拒不退還的,被侵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
【個人財物被人侵占后怎么辦】【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 , 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 ,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 , 拒不交出的 , 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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