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學校七類重點人員是什么

【涉學校七類重點人員是什么】有從事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有參與或涉嫌從事邪教組織活動的人員;信訪事項已經終結、或簽訂有關停訪息訴協議后仍然繼續上訪 , 或違反《信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越級非正常上訪的人員;在逃刑事犯罪嫌疑人員;因從事、參與殺人、傷害、爆炸、放火、綁架、強奸、搶劫、劫持等嚴重暴力犯罪 , 受過刑罰處罰的人員;因從事、參與、包庇、協助恐怖活動 , 受過刑罰處罰的人員;因從事、參與、包庇、協助販毒活動 , 受過刑罰處罰或被刑事拘留過的人員 。(影響穩定的涉穩、涉恐、涉毒、在逃、重大犯罪前科、精神病人、重點上訪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