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的 , 當事人應在10天內提出上訴 。
【法律依據】
【管轄權異議上訴期限是多久】《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 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 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 , 應當審查 。異議成立的 , 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 , 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 , 并應訴答辯的 , 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 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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