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盡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書,我不知道你在辭書中寫了什么 , 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 , 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 。
第二 , 重新寫一份“解除勞動關系通知”,主要內容:(首先陳述上述辭職理由中的任何一條或兩條),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拖欠工資,并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
第三 , “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簽就以掛號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你就可以走人了 。
【員工提出辭職公司不同意怎么辦】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和工資,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 , 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 , 如果還不賠 , 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
- 怎么配合銀行貸款人員工作
- 到底這樣的員工福利更吸引人
- 緯創如何辭工流程怎樣的
- 工廠沒有給員工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 文言文辭職信范文
- 新員工培訓計劃怎么寫
- 清算組能提出破產申請嗎
- 員工宿舍裝修費用記入什么科目
- 起訴離婚要在哪里提出申請
- 向老板辭職辭職書該怎么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