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后失業登記證怎么辦

根據《就業失業登記證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九條,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的,其《就業失業登記證》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由勞動者本人保管 。
勞動者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或失業的,其《就業失業登記證》由勞動者本人保管 。
就業失業登記證不用注銷,只是做好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即可 。
【就業后失業登記證怎么辦】用人單位在為其新招用的勞動者辦理勞動合同備案(包括用工備案)手續和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參保手續時,應到所在地就業管理部門辦理就業登記,并持就業管理部門加蓋“已辦理就業登記”戳記的《勞動用工備案名冊》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和社會保險參保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