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的相鄰關系

相鄰關系 , 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的不動產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 在行使不動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時 , 因相鄰各方應當給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
比較常見的相鄰關系有幾下幾種:
(1)相鄰土地使用關系;
(2)相鄰防險、排污關系;
(3)相鄰用水、流水、截水、排水關系;
(4)相鄰管線安設關系;
(5)相鄰光照、通風、音響、震動關系;
(6)相鄰竹木歸屬關系;
(7)相鄰安全關系 。
【法律依據】
【耕地的相鄰關系】根據《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規定 ,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 , 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