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傳不能最長多久

【拘傳不能最長多久】根據《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 , 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 ,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