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的標準是怎樣的

【征地補償的標準是怎樣的】土地征收的補償項目以及標準是: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
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