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后駕駛車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醉駕出現輕微交通事故怎么處罰】(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
- 哪些情況運費險會拒賠
- 最早的紙出現于哪個朝代
- 醉駕緩刑丟工作嗎
- 家里出現蜈蚣預示什么
- 醉駕吊銷駕照幾年能考駕照
- 染發過敏一般多久能好
- 孕婦肚毛多
- 電腦總藍屏怎么解決win10
- 超級兵是根據什么樣的規則出現的
- 括號的由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