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病人因為醫療事故去世,產生醫患糾紛,如果協商不成,對于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那就需要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 具體的可以有醫患雙方向本地的醫學會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患者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鑒定 。然后具體的依據鑒定結果進行相應的主張 。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十八條,患者死亡,醫患雙方當事人不能確定死因或者對死因有異議的 , 應當在患者死亡后48小時內進行尸檢;具備尸體凍存條件的,可以延長至7日 。尸檢應當經死者近親屬同意并簽字 。
尸檢應當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相應資格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進行 。承擔尸檢任務的機構和病理解剖專業技術人員有進行尸檢的義務 。
【發生醫療事故死亡怎么辦】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請法醫病理學人員參加尸檢,也可以委派代表觀察尸檢過程 。拒絕或者拖延尸檢,超過規定時間,影響對死因判定的,由拒絕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擔責任 。
- 發生醫療事故醫院不賠償怎么辦
- 因工死亡的待遇有哪些
- 發生家庭暴力到哪里尋求幫助
- 同事間曖昧初期的表現
- 公司法人死亡后股東如何注銷
- 發生交通事故扣車停車費怎么收
- 超越光速為什么會死亡
- 民間借貸會發生哪些合同糾紛
- 疫情是什么時候發生的
- 死亡事故多久吊銷駕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