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中有合、合中有沖,到底是論沖、還是論合?爭合的力量變化

沖中有合、合中有沖 , 到底是論沖、還是論合?很多命理研習者對此都感到迷茫 , 從來沒有一個明確答案 。沖與合的結果是不一樣的 , 究竟該論沖還是論合 , 關系到預測結果的吉兇方向 , 所以 , 這個問題必須要搞清楚 , 不能有半點含糊 。
通常所說的爭合 , 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同的地支同時與另外一個地支相合的現象 。爭合又稱為妒合、姆合 。比如兩寅合一亥 , 三寅合一亥 , 四寅合一亥都為爭合 。
爭合的形式容易理解 , 但爭合的信息涵義、爭合的最終結果是怎樣呢?這個問題一直缺乏明確的答案 。下面就這個問題作出些探討 。

沖中有合、合中有沖,到底是論沖、還是論合?爭合的力量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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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實質就是生克 。如寅亥合 , 亥對寅既生又合;子丑合 , 丑對子既合又克 。因為相合的兩支 , 陰陽屬性必定相反 , 而異性相吸 , 所以無論是生合還是克合 , 相合的兩方總有一種相互吸引力 , 即合力 。一對一的合 , 合力只限于彼此兩個地支 。爭合是屬于多合一的形式 , 合力的涉及面就廣一些 。比如三亥合一寅 , 三個亥各自對寅都有一股親合力 , 反過來說 , 一個寅對三個亥也同時發生三股親合力 。很明顯 , 亥對寅的親合力得到聚集 , 而寅對亥的親合力則分散了 。正因為親合力分散 , 所以人們認為這種合其情不專 , 結構不牢固 , 因而有“婕合”之稱 。
研究爭合的最終目的 , 是為命理預測實踐服務 。命理預測的內容 , 不但包括推斷吉兇 , 還包括描述人事的情狀 。吉兇推斷可從五行喜忌的力量對比入手 , 情狀的描述則需從干支組合的結構寓意和十神寓意入手 。下面就分別從五行力量和組合結構兩方面進行討論 。
一、爭合的力量變化 。
(一)生合形式的爭合例:
(1)乙亥戊寅乙亥己卯
(2)癸亥甲寅乙亥甲申
(3)癸亥甲寅癸亥子子
(4)癸亥癸亥戊寅癸亥
上面四個四柱 , 都有亥對寅的爭合 。
(1)柱寅木當令 , 年、日透乙 , 時支有卵 , 木本身的力量很強旺 , 再得兩個亥水來生合 , 力量就更強了 。由于亥水不當令 , 而木的氣勢很旺 , 亥水的力量轉化給了木 , 亥水本身卻失去了力量 。
(2)柱寅木也當令 , 也有兩個亥水來生合 , 木的氣勢很強旺 , 但水的力量就與(1)柱不同 。(2)柱多一個癸和申 , 加強了水的力量 , 由于有癸水透出和申金為源 , 亥水雖生合寅木 , 但不至于將自身的力量發泄殆盡 。爭合的結果是寅木的力量得到加強 , 亥水的力量被削弱 , 但未被完全轉化 。
(3)柱的水 , 勢眾力強 , 柱中木反而顯得勢單 , 兩亥生合寅木 , 本已足夠 , 再加上兩個癸水和子子雙體 , 便有水多木浮之嫌 。幸好寅木當令 , 又為雙體 , 尚不至于完全漂浮 。
(4)柱亥水當令 , 寅木勢力孤單 , 四柱無火 , 寒水不生凋木 , 三亥爭合 , 只能使寅木漂浮 。
上面四個例子都是亥水生合、爭合寅木 , 由于寅木自身的力量不同 , 爭合的結果也不同 。(1)、(2)柱寅木強旺 , 因吸納兩個亥水的生合之力而愈強;(3)柱由于木勢孤單而水勢太眾 , 容納不了眾水的生合之力 , 反致生多為克;(4)柱則是典型的反克了 。
因此 , 生合形式的爭合 , 被生合方不一定都會增加力量 , 但爭合方必然耗力(只是程度不同) 。
下面再看生合爭合的另一種形式:
例:(5)戊寅甲寅癸玄甲寅
(6)戊寅甲寅乙亥戊寅
(7)戊寅癸亥甲寅丙寅
(8)戊寅癸亥甲寅甲子
這是寅木爭合亥水的類型 , 被爭合方對爭合方有生合力 。(5)柱寅旺極 , 三寅竟相吸納一亥之氣 , 同時亥水又分散自身本就微弱的力量給予三寅 , 結果寅木增力 , 亥水之力衰竭 。
(6)柱與(5)柱相比 , 無癸水透干 , 爭合的結果使(6)柱亥水之力比(5)柱更為衰竭 。
(7)柱亥水當令 , 但寅木勢眾 , 三寅爭亥 , 寅木增力 , 亥水減力 , 但亥水當令 , 又透癸干 , 不至于衰竭 。
(8)柱與(7)柱相比 , 少一寅木 , 多一子水 , 水木兩旺 , 生生不息 , 形成兩氣成象格局 。寅木爭合亥水 , 對亥水的力量削弱不大 , 因有子水補充之故 。
這種類型的爭合 , 在五行力量的最終結果上與前一種有所區別 。后一種類型的被爭合方 , 同時付出生力與合力 , 消耗的力量比前一種較大;當消耗太大時 , 實際上就被爭合方完全合化了 , 如(5)(6)柱的亥水 。
(二)克合形式的爭合例:
(9)已卯甲戌乙卯庚辰
(10)乙卯丙戌乙卯已卯
(11)辛卯戊戌已卯已已
像這種形式的爭合 , 是克力大于合力 。戊土被卯木爭合的結果是遭到卵木的群攻 , 同時卵木又消耗自身的力量 , 只是受損的程度沒有戌土大 。爭合以后戌土的剩余力量依自身本來的力量和柱中印比的力量而定 。
(9)柱有甲己合、又有辰土呼應 , 乙木有庚合 , 木的克力不太大 。
(10)柱己土幫不了戌土 , 丙火欲生戌土 , 卻有木多火室之患 , 且(10)柱多一卵木 , 所以戌土受克的程度比(9)柱深 。殘存的力量不大 。(11)柱因有火去化木生土 , 金又牽制木 , 使得木的力量難以發揮 , 所以爭合的結果是戌土力量大于卯木 。
上面三例都是戊土當令的情形 , 如果戌土失令 , 卵得令 , 那么戌土被爭合后的殘余力量更小 。
反過來說 , 戊土爭合卵的道理也差不多 , 都是雙方耗氣 , 誰也占不了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