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入職場必讀offer與三方的區別在哪里

【應屆生入職場必讀offer與三方的區別在哪里】offer一般就是單位提供給你的一個錄用意向,一般單位會發電子郵件,以合同的形式提供給你,要求你在上面簽字 , 表明你接受對方的錄用意向,愿意到單位工作 。實際上相當于個人和企業簽署的一個錄用意向書,然后等你正式工作后,再簽署勞動合同 。
三方協議是大學生就業的第一步,也是最容易發生糾紛的一個環節 。三方協議是由學校作為見證,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份意向性協議 , 它具有法律效力,雖然不能替代勞動合同,但是對單位、學校、個人都有很強的約束力,也是正式的簽約形式 。三方協議一般有四份,學生本人一份 , 學院一份,學校一份,單位一份 。學生與單位簽署三方協議后蓋章后,須將其中兩份三方協議交至學院學校處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 , 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會影響最終報到證與檔案等的調動 。三方協議不能怠慢必須引起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