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十歲孩子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未滿16周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經派出所審核批準后,辦理變更 。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
【給十歲孩子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續】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