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能離婚嗎怎么判

哺乳期離婚的問題取決于夫妻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 。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妻子處于哺乳期的,男方提出離婚是不可以的 。但是,在女方哺乳期期間,如果女方有重大錯誤,或因婚后與人通奸懷孕,或者分娩期間與人亂搞兩性關系等 , 男方可以提起離婚 , 人民法院查明屬實,可以受理該離婚案 。
妻子可以在哺乳期離婚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性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可以提出離婚 。如果女性決意要在哺乳期離婚,經法院審理查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的,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可以判決離婚 。尤其是男方的過錯使女方提起離婚 , 那么判決其離婚對女性和嬰兒可能反而會更好,更有利于保障她們的權益 。
婚姻法沒有對哺乳期期間的協議離婚予以禁止 。因此,只要夫妻雙方愿意且達成協議,那么夫妻可以在哺乳期辦理協議離婚 。
【法律依據】
【哺乳期能離婚嗎怎么判】《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